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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国家级开发区的整顿工作。我省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3个国家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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