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党史月刊》 >习仲勋廉洁风范二三事

习仲勋廉洁风范二三事

         

摘要

<正>习仲勋经常说:"党的领导干部,如果自以为不存在不合格的问题,不严格要求自己,那他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他这样说,也这样严于律己。"在生活上不能给我搞特殊化在生活上不能给我搞特殊化"1936年6月,23岁的习仲勋随军西征到达环县,担任首任中共环县县委书记,负责赤化环县。在环县极其复杂的政治生态环境下,他带领环县县委辗转于各乡村之间深入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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