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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以公路收费权为例

         

摘要

用益物权作为他物权,以占有作为权利行使的前提,用益物权人对物具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但是权利范围不如所有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获得的用益物权没有特别的具体准则,而是将相关资产放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规范.本文以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为例,认为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应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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