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闻

     

摘要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于1992年修改了税法,就国外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总机构费用做了明文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费用按照一个比率(在巴基斯坦的营业额/全球营业额)来计算。中央收入局规定,在免税期也允许建筑物、家具、工厂及以营利为目的机器设备计提折旧。免税期过后,折旧将按这些资产的原始成本计算折旧额,然后减去已允许的折旧扣除。这些措施已于199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