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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贡需要补缴亿元企业所得税吗?

     

摘要

继“古井贡偷税近亿,面临退市”被相关媒体披露后,财政部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的财务问题展开了调查,尽管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有证据表明2002和2003年度,古井贡分别抵减古井销售公司(古井贡的全资子公司,本文所称“销售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应缴企业所得税3996.35万元和5925.48万元,两年的累计“偷税”金额高达992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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