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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的程序与计算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应以总机构为汇算清缴主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汇总年度内各分支机构在内的各项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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