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最近偶读《现代外语91991年第1期的一篇短文《Ago的词性刍议》(以下简称《刍议》)。该文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1.“ago一词既可作adv.使用,也可作adj.使用”;2.“ago总是跟在它所修饰的词的后面”;3.在所引例句的“By 2,00 years ago”,“of long ago”,“of long,long ago”等短语中,“ago修饰的都是作宾语用的名词years和long”,因而“应解释为adj.”。笔者认为《刍议》提出了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现就ago的用法谈谈个人的浅见,就教于英语界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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