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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残缺、村居经济内部治理失败和外部审计: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

     

摘要

在诸多的“三农”问题中村居治理是基础性问题,但由于土地产权残缺和复杂的村居社会环境,村居经济内部治理可能失败,从而需要外部治理来配合.外部治理包括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村居财务代理制和村居会计委派制是制衡机制,外部审计是基础性的外部监督机制.村居经济外部审计主体包括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其客体包括村居组织、村居财务代理机构和村居领导干部.村居经济外部审计主题包括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行为和制度,其业务类型包括财务审计、合规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综合性经济责任审计.为了健全村居经济治理体系,需要建立乡镇政府审计机关来实施村居审计,并从法律层面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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