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会月刊:会计版》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45号文件: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45号文件: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摘要

一、对财税[2006]139号文件附件中有关商品税号适用退税率的补充规定 (一)仍适用原退税率的商品。在“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下列商品仍适用原退税率(见下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