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视野》 >论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

论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

         

摘要

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是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其所享有的权利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法定性、不能自力实现性、不可让渡性、实现的不确定性等.行政法权利与行政权力的相互作用构成了行政法作用于社会的基本机制,其对行政权力的基本作用机制是参与与配合、监督与制约、抗辩与申诉.行政法权利的实现要求立法权建立制度性的前提保障,要求行政权确立现实的条件保障,要求司法权提供事后的救济保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