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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不立 不诚不行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加大。为了帮助高考考生提高对考试作弊严重性的认识,端正考试态度,形成良好的诚信之风,肥乡县招生办组织了专题教育活动并进行征文,这里将一些优秀文章进行刊载,希望引起全省考生的警戒。严肃考风考纪,依法进行考试治理,不但要求考试组织者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还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考生在思想意识上有清醒的认识,将作弊现象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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