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民族史研究》 >多封众建与朝贡赏赐——明代治藏政策述论

多封众建与朝贡赏赐——明代治藏政策述论

         

摘要

cqvip:明朝建立后的洪武一朝三十年时间基本上完成了藏族地区行政机构的建制。相对来说,完成建制是容易做到的,但采取怎样的方策去治理偌大的藏族地区却是很不容易的事。明朝在西藏乃至在整个藏区的行政管理是通过两个系统来进行的,一是推行都指挥使司和卫所制度,以使西藏地方在行政管理上与明朝整个边疆行政管理体制相一致;二是册封藏传佛教各主要教派首领为王、大法王,继续维持其已有的权势和地位,在中央王朝的统辖之下,管理或参与管理所属区域的僧俗事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