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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材料供应方式下税负变化分析

         

摘要

“营改增”税制改革是我国完善税制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文章论述了“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财务管理与会计处理、企业融资与现金流等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通过分析“营改增”前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情况,构建模型对“营改增”前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甲供材及包工包料两种不同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下的税负变化进行对比,计算得出“营改增”前后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负平衡的临界点界于39.17%~44.11%.当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临界值时,“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纳税负总额较“营改增”前有所降低;反之,“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纳税负总额较“营改增”前有所增加.得出“营改增”后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的节税效应比包工包料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更为明显的结论,提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应增值税政策、加快自身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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