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 >以现代刑法学理论看'原心定罪'

以现代刑法学理论看'原心定罪'

     

摘要

"原心定罪"原则要求司法官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本其事而原其志",注重考察行为人的主观动机、目的.行为人主观动机、目的的良善可作为犯罪的责任阻却事由,因而从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心定罪"原则的提出,开始扭转自商鞅以来的"客观归罪"倾向,并朝"主客观相统一"方向发展.不仅有利于缓和律法与儒家思想之间的冲突,而且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但对其滥用,甚至曲解,亦可能造成"主观归罪"及司法擅断.只有正确理解并运用"原心定罪"原则,才能扬其利,抑其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