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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准则下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分析研究

         

摘要

新税法规定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双倍余额减法等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新的会计准则也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内的折旧方法。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新准则《讲解》中还专门规范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实践中,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一直存在两种做法和使用两种不同的计算公式。一是按月折旧率和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净值计算折旧,二是按年折旧率和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计算折旧。《讲解》规定采用前一种计提方法,即按月折旧率和月初净值计算折旧。对这种计提方法,作者以为其有不妥之处。现就此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和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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