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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两文件

         

摘要

最近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工科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培养目标》)和《普通高等学校制订工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以下简称《原则规定》)。在印发这两个文件的《通知》中指出:“《培养目标》是国家对普通高等工科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总要求;是制定工科本科各专业具体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安排教育工作、检查与评估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原则规定》是国家在确定工科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本科生的基本规格以后,从教学计划的制订原则和总体设计方面制定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当前,全国各普通高校正在根据1993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专业设置,并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所以这两个教学文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根据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就电子工程类专业在确定业务培养目标和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出一些思路与考虑,作为引玉之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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