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试论供销社的合作商业性质

试论供销社的合作商业性质

         

摘要

正 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明确指出:“基层供销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原来的县供销社,应当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经济组织。”目前,一些同志对于供销社的合作商业性质有不同的理解,这些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认为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另一种认为是半官半民的合作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成份和集体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