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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中国手语》之浅见

         

摘要

<正> 民政部、国家教委、国家语委、中国残联在《关于在全国推广应用<中国手语>的通知》中指出:"各级残联和福利企业的专职或兼职手语翻译,在集会、电视节目等公共场合,必须使用《中国手语》,"聋校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手语时,应使用《中国手语》"。手语是聋人主要交际工具,它作为一种语言,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手语的统一化,规范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全国各地聋人之间的交往,有利于聋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利于聋人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聋人手语的研究。我国手语规范化工作是从50年代后期开始的。1959年出版了经原内务部、教育部、文字改革委员会批准试行的《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4辑,收集了手语单词2000个。1978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工作后,将原《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重新修订,定名为《聋哑人通用手语图》,分2辑,经民政部、教育部,文字改革委员会批准,正式推广。后经1979年8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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