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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可另写而不需“重写”

     

摘要

老作家施蛰存在《文学报》(1990年11月29日)发表《文学史不需“重写”》一文,对此问题别有看法。他“从来没有想到写文学史会成为一个问题”。他说: 写文学史,从来没有“专利权”。每一个文学史家、文学批评家,都可以自己写一部文学史。你写你的,我写我的,各不相谋,也各不相犯。只有一部文学史,可以说是“重写”的“文学史”,那就是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这部文学史,最初是上海沦陷时期作者在几个私立大学中的讲稿。抗战胜利后,作者在国立暨南大学任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把这个讲稿重写了一部分,即出了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作者又重写了一遍,在1950年代印出了一个新版本。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作者为了某种政治需要,又重写了他的《中国文学发展史》,在1970年代初期印出了最新版本。在我们的许多文学史著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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