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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现象学与“先天综合原则”

     

摘要

胡塞尔曾提到“先天综合原则”,他的一些学生也将现象学的方法理解为某种意义上的“先天综合命题”。因此,在从笛卡尔-康德-费希特到胡塞尔及其后学的超越论发展线索中也包含了一条“先天综合原则”的方法论描述性脉络。先天后天与形式质料并不是两对相互重合的概念。我们可以赋予意识现象学的“先天”“综合”以如下的宽泛含义:“先天”意味着意识原本拥有的某种潜在的能力,而“综合”是指将杂多的感觉材料或杂多的经验现象转变为意识的某个相关项或意识相关项整体的统合活动。先天是潜在的能力,综合是现实的活动,它们分别对应于权能现象学和行为现象学。意识现象学家需要用这个“先天综合原则”来应对和处理胡塞尔所说的“现象学哲学的所有广度和深度,它的所有错综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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