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社会科学》 >近代西方民商法分立的中世纪根源

近代西方民商法分立的中世纪根源

         

摘要

近代西方民法渊源于古代罗马法。近代西方商法是直接从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中世纪西欧商法一经形成,就自治自立,独立存在,它与罗马法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形成和发展完全是由独立商人阶层自主组织的,而中世纪西欧商人独立阶层的形成,又是与中世纪西欧独特的经济社会结构密切相联系的。透过中世纪欧洲商人阶层、商法的独特起源与发展,可以辨析出近代西方民商法分立根源于中世纪。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