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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制约、配合原则评析

         

摘要

公检法三机关分工、制约、配合原则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一定相对的现实合理性 ,但由于其技术性欠缺及与诉讼原理、现代价值观的背离 ,这一原则不宜在刑事诉讼法中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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