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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犯罪对象理论面临的挑战——虚拟犯罪对象

         

摘要

通过司法判例和网络在线与离线交易的事实,使虚拟财产成为犯罪对象。然而,根据传统犯罪对象理论,并不能囊括虚拟财产这一对象,这意味着侵犯虚拟财产不构成犯罪。显而易见,传统犯罪对象理论将虚拟财产排出犯罪对象之外有违司法判例和“网民”的法感情。因此,现实与传统的冲突,迫使我们要尽快重建能够囊括虚拟犯罪对象的新的犯罪对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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