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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正义”何以可能:两种形而上学辩护

     

摘要

本文旨在对"生态正义"进行认识论意义上的初步辨析。事实上,"生态正义"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去主体化问题,即在认识自然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从而达到生态平等、生态民主。对此,西方和中国各自有不同的解决思路。就西方而言,以阿多诺的生态神学观为例证,阿多诺以否定辩证法的方式论述了接近自然本身的可能性;就中国而言,以石涛的"我为山川代言"命题为例证,它依据天人合一观念,强调予即为山川的思想。二者的差异在于:作为一种神学视角,阿多诺笔下的自然被抬高到"上帝创造"的整个存在中,山川由此获得了神性,其意在借助"神"去压制人的主体性/理性。后者则基于中国形而上的思想预设,采取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立场排除人的主体性,其意在取消自然与人二者间的断裂。可见,无论是阿多诺还是石涛,二者致思的殊途同归,均为生态正义的合法性作了论证,提供了值得珍视的思想资源。尽管它们的思考路径不同,但都为这种殊途同归的认识论作出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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