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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控制与农业建设——试论南京政府时期湖北省的农会组织

             

摘要

国民党在南京建立政权后,吸取在大革命时期农民组训的教训,颁布了《农会法》,力图在全国建立新的农会体系,以加强乡村控制与农业建设。地处中部的湖北向为农业大省,农村问题十分严重。湖北省依国民政府之法令,逐步建立起了以县农会为主体的省、县、乡三级农会体系。这些农会组织以农民为主体会员,接受国民党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对于国民党在农村的施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乡村控制方面,政府希冀以农会来加强与农民的组织联系,对农民实施组织与思想训练,贯彻兵役粮政。在农业建设方面,农会在改进农业生产、实施二五减租、推行农贷、发展农村合作等方面也发挥了一定功效。不过,由于农民并未在农会中取得主体性地位,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农会的运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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