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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转让中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延伸效力

         

摘要

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与基石,《纽约公约》对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这势必对复杂多样的当代经济交往进程和仲裁制度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所以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少国家相继革新仲裁理论与司法实践,顺应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潮流,逐步承认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书对未签字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对债权让与的情况,仲裁协议是否具有扩张效力存在着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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