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传播 》 >新闻记者应具有“三种意识”

新闻记者应具有“三种意识”

             

摘要

关于一组新闻道德文章的按语:我国的新闻传播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整合和扩张的速度较其他产业要快得多,已经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新闻传播除了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外,它作为一种产业或行业,同样应有本行业的道德自律。因而,新形势下记者除了特有的职业意识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显得更为重要,需要学习和熟悉本行业的诸多道德自律,例如如何认识“有偿新闻”的本质、怎样把握隐性采访中偷拍偷录问题、如何保障新闻的真实性等等。现在“新闻宫司”的增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新闻从业人员增补较快,对于职业道德知之甚少,职业化程度较低。新闻传播业的大发展,也有赖于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的提高。这里刊登的四篇小文章,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的研究生专题讨论新闻道德话题时提交文章的一部分,涉及我国新闻工作中现存的一些职业道德问题,观点不尽相同。目的是引发大家的关注,进一步各抒己见,以便在职业道德方面形成更多的共识。——陈力丹(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新闻学研究室主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