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出版发行研究 >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网络出版”——兼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31条的解读

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网络出版”——兼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31条的解读

     

摘要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31条对"出版"进行了定义:"复制并发行",但并没有明确表明是不是包含"网络出版"。根据第31条的上下条款,这里的"出版"不包含"网络出版"。为了进一步确证这一观点,笔者分别对《伯尔尼公约》中的"出版"和我国著作权法上的"网络复制"及"网络发行"进行分析,得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网络出版"在我国并不成立,并和行政法意义上的"网络出版"进行了区分,认为后者有必要存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