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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证据的运用规则研究及其法理分析

     

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证据,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或涉及国际利益的当事人,就商事领域的争议,向仲裁庭提供的可以由仲裁庭自行裁量并据之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其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合理性、自愿性、灵活性、秘密性、国际性等诸多特征,同时还具有自由、公正、效益、多元等价值理念。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证据种类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八个类型。同时,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还对举证责任、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质证与认证、证据保全、域外证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文中,面对现阶段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的情况,笔者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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