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月荐

     

摘要

流量造假的刑法治理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谦来源:检察日报依据流量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对正当利益的侵害种类,可以将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扰乱经营秩序型流量造假;二是背弃数据信用型流量造假;三是侵犯个人名誉型流量造假。在司法实践中,暗刷流量因违反公序良俗及正当竞争秩序等法律价值而被确认违法。这是通过民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作的司法裁判,有助于营造安全、有序、公平的网络流量运营环境。刑法作为最后手段应如何面对流量造假,需要深入探讨,可从如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技术规范应优先于刑法规范。第二,穷尽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行政法的应对资源。第三,优化应对流量造假的刑法教义学方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