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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自愿性的保障

         

摘要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被告人自愿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且自愿接 受处罚,从而能够换取在量刑上的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符合了宽严相济理念的同时,又能够兼顾公正及效率,对于当前我国面临的 “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也有一定的缓解作用。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由于案件过多所带来的压力得到缓解,但也可 能会导致追诉机关过分的为了追求效率而置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因此,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有必要保障被告人 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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