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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实践与完善

     

摘要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规则仍有不明晰之处,且法院为解决纠纷更倚重法官的自由裁量,使得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在整体上未体现一致性。惩罚性赔偿注重惩罚与震慑,凸显惩戒功能;客观上惩罚金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而具备补偿功能。关于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议,一是统一以“故意”为主观要件;二是要求惩罚力度与侵权行为相适应;三是合理解决刑(行)民责任交叉问题,避免惩罚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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