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社会科学战线》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

         

摘要

鉴于刑法修正案(八)的颁行将带来矫正对象结构变化,扩大假释适用迫在眉睫;目前设置"中途住所"能够确保监狱后门策略的实施;强化异地接管环节和畅通管理渠道,能够提升矫正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明确缓刑假释撤销条件和程序,能够平稳机制的运行;归根结底,司法行政部门接手社区矫正应当走出传统管控模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