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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晚年论教师的责任和自由

         

摘要

杜威在晚年认为教师负有三大责任:其一,促进社会变革,建设更公正、更人道的民主社会;其二,培养有批判精神的现代理性公民;其三,传授丰富的知识,并激发学生的知识兴趣。杜威在赋予教师艰巨责任的同时,也认识到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因而教师自由非常必要。他认为教师自由是教育的个人权利、公民权利和专业权利的统一体。从杜威晚年的教师责任观中可得出三点结论:其一,杜威的教师责任观和自由观反映了美国的《圣经》传统、共和主义传统和现代个人主义传统的协调;其二,自由与责任的一致才是真正的尊师重教;其三,杜威赋予教师创造未来的责任过重,敬重过去的责任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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