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摘要

<正>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彼时按民国大学建制,商科(经济)与法科皆授法学学位。国立上海商学院期间,设置民法、公司法、票据法、银行法、海商法等课程,遂成法商(经)融合之教育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上海财经大学继续发展法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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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法商评论》 |2021年第1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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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法商评论》编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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