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廉政大视野》 >要把查办案件作为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果的基本标志

要把查办案件作为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果的基本标志

     

摘要

要把查办案件作为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果的基本标志○中共庆阳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李翰林近几年,庆阳地区的反腐败斗争在地委、行署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就查办案件来说,地、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1994年立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