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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职责的通知

     

摘要

<正>长政办发[2019]1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海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29日长海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职责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农民工欠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大农工发[2018]2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大农工发[2018]4号)、大连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大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以及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书》等相关规定,现将各镇、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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