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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管理层收购的五条“禁令”

     

摘要

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2004年12月15日明确表态:“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探索。”国资委为管理层收购设立了5条“禁令”:1.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2.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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