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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人公寓住房面各标准

     

摘要

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各职级军人公寓住房面积标准为:营职以下54-72平方米/户,团职72-92平方米/户,师职92-120平方米/户,军职150-190平方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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