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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构建

     

摘要

事关被告人“生与死”的死刑审判程序中,我国司法机关对死刑案件的被告人几乎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调查,没有获取一定程度上反映被告人社会危害性的人格信息,这无疑对死刑的准确适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据此,为实现准确量刑,对死刑案件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尤为重要.在我国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中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社会调查制度,这显然对死刑案件中引入社会调查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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