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当代法学 >服刑人员养老金:惩罚性剥夺抑或限制性保护——劳社厅函200144号及补充说明函之检讨

服刑人员养老金:惩罚性剥夺抑或限制性保护——劳社厅函200144号及补充说明函之检讨

     

摘要

剥夺服刑人员养老金应以生存保障为底线,严格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从规范目的来看,剥夺监内服刑人员养老金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仍有必要完善缴费中断后续保、续费规则,确保养老金期待权向请求权的转换;可以设立遗属养老金申请——审查制度,适度保护基于移转形成的遗属养老金请求权.就规则解释而言,应对劳社厅函[2001]44号及其补充复函做出检讨和调适:对“服刑”做限缩解释,以排除对涉案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养老金的适用;对“必要生活费用”进行扩大解释,以有效保护服刑人员养老金的财产利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