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权
期待权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20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05篇、专利文献5145篇;相关期刊146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期待权的相关文献由225位作者贡献,包括张雅萍、王睿、方龙华等。
期待权
-研究学者
- 张雅萍
- 王睿
- 方龙华
- 古藤
- 吴冰
- 姚嘉
- 尹铭源
- 张天羽啸
- 张秀华
- 张红娜
- 徐俊
- 曹义孙
- 李昊舒
- 李欣容
- 杨磊
- 梁鑫
- 王晨飞
- 程亮
- 胡玉浪
- 谷榕
- 丁晓春
- 丁良喜
- 何凤伟
- 何姣
- 何志
- 何悦
- 何能高
- 余凌雯
- 余巍巍
- 余长智
- 侯辕轩
- 傅亚敏
- 全永波
- 冯洁语
- 刘丽
- 刘奇超
- 刘文莉
- 刘琳
- 刘阳
- 刘雪芹
- 卓轩昊
- 卜泳生
- 叶晓晨1
- 向前
- 吕中行
- 吕凤国
- 吴传档
- 吴启才
- 吴培玉
-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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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恒;
杨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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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利法通过确定申请专利的权利之行使人来进一步明确专利权的主体。申请专利的权利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不可缺少的概念,在保护发明创造人合法权利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法律并未明确申请专利的权利之含义、性质以及保护方式等内容。这为发明创造人在司法以及行政程序中的权益保护造成了现实的障碍。本文通过法理分析发现,申请专利的权利作为专利权的先期阶段,具有期待权的属性特征。虽然我国民法并未将期待权作为一项权利类型,但在理论界存在物权性质的期待权、债权性质的期待权以及知识产权性质的期待权。将申请专利的权利归为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期待权,对研究申请专利的权利、完善专利制度以及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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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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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债权向物权过渡实现的过程中,一种优于普通债权,但趋于且无限接近,甚至即将成为物权的一种权利——物权期待权,也是不动产在执行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权利负担,其定义为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已经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情况下,虽然尚未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赋予其类似所有权,人的地位,其物权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物权效力。我国采取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达到公示效果,从而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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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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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务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对于被扶养人范围的认定标准并不统一,对被扶养人的认定成为值得探究的问题.首先,本文从主体出发,创造性提出拥有期待权的被扶养人这一概念,即有劳动能力或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以及未出生的胎儿,力求最大限度保障这类主体的权利.其次,本文认为现有的推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不具有合理性,应当通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去推定具有劳动能力,同时在认定60周岁以上的人作为被扶养人时还应该考虑其客观上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最后,本文认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能支持其生活就应该认定其有其他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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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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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第160条承认当事人享有对法律行为附加期限的自由.期限具有未来性和必至性.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是我国实证法规定的期限类型.以期限事实是否于确定的时点发生为标准,期限还可以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抵销权、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的行使行为、指定继承人的遗嘱、亲属法上的非财产性法律行为等,依其性质不得附期限.当事人在期限到来之前享有期待权.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当事人不得依其意思赋予期限到来以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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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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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剥夺服刑人员养老金应以生存保障为底线,严格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从规范目的来看,剥夺监内服刑人员养老金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仍有必要完善缴费中断后续保、续费规则,确保养老金期待权向请求权的转换;可以设立遗属养老金申请——审查制度,适度保护基于移转形成的遗属养老金请求权.就规则解释而言,应对劳社厅函[2001]44号及其补充复函做出检讨和调适:对“服刑”做限缩解释,以排除对涉案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养老金的适用;对“必要生活费用”进行扩大解释,以有效保护服刑人员养老金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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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义孙;
李昊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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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对一般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已经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笔者结合 《九民纪要》的相关内容,对2017年至2020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一般不动产买受人基于物权期待权而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因目前并未有和物权期待权理论相适应的立法方案及规则体系,以及实务实践中案件情况较为错综复杂,导致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在适用时会面临诸多困境.现尝试从分析一般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概念、性质及立法现状入手,结合相关案例,对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构成要件及其适用进行思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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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义孙;
李昊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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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行异议复议规定》对一般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已经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笔者结合《九民纪要》的相关内容,对2017年至2020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一般不动产买受人基于物权期待权而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因目前并未有和物权期待权理论相适应的立法方案及规则体系,以及实务实践中案件情况较为错综复杂,导致《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在适用时会面临诸多困境。现尝试从分析一般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概念、性质及立法现状入手,结合相关案例,对《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构成要件及其适用进行思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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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通;
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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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原告:陈某斌。被告:深圳朗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某公司)。原告陈某斌诉称:原告系被告股东,持股比例为25.2355%。被告最近五年经营状况良好,但长期不分红,导致股东利益严重受损。故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分红款252355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朗某公司辩称:原告所交证据未能证明被告在缴纳税款、弥补亏损后存在利润,并且经股东会和董事会有效的决议决定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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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翔1;
叶晓晨1;
毛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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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某诉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唐某申请,法院查封了章某名下动迁获得的鹤沙路房屋。2016年11月8日经法院调解,章某应当返还唐某借款本金70万元并支付利息6.5万元。后因章某未履行该生效民事调解书,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案外人蔡某提出执行异议,称该房屋为其所有,要求法院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后在该阶段,法院支持了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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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思派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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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对Type‑C耳机进行鉴权的鉴权方法,包括获取Type‑C耳机发送的鉴权请求,并根据鉴权请求获取Type‑C耳机的设备信息,设备信息包括Type‑C耳机序列号;对获取的设备信息进行校验,并根据校验的设备信息匹配终端与Type‑C耳机的关联操作,关联操作包括允许连接和拒绝连接;在终端与Type‑C耳机的关联操作为允许连接的情况下,基于获取的设备信息对Type‑C耳机进行鉴权验证。本发明通过采用序列号作为唯一设别号作为鉴权的方式鉴定Type‑C耳机与终端的匹配,从而提升Type‑C耳机数据传送的安全性。本发明还公开一种用于Type‑C耳机的鉴权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