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住建部发文,“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属于转包

住建部发文,“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属于转包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相较之《办法(试行)》的主要修订亮点予以简要介绍:亮点一:民事法律规范的''违约''不纳入违法发包情形删除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发包情形中的''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及''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的违法发包情形。1、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如构成肢解发包,基于肢解发包已在《办法》中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不必重复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