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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存款作家用离婚时能要求返还吗

         

摘要

问: 我与王某2012年5月登记结婚后,主动将自己婚前的8万元存款连同工资卡都交给了王某,由她负责家庭一切开销.谁知,王某过日子不会精打细算,花钱大手大脚,我们为此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差,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离婚时我能否要求王某返还这8万元存款? 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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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侣》 |2015年第9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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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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