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业企业》 >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权初探——以新消法第47条为中心

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权初探——以新消法第47条为中心

         

摘要

2014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赋予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的新职能。目前我国学界对于消费者组织能否履行好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仍存在较大争议,争议主要表现为:消费者组织主动发起公益诉讼还是由消费者提出申请后再进人公益诉讼的启动程序;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