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益寿宝典 >消炎药申明:“我不是潘金莲”

消炎药申明:“我不是潘金莲”

     

摘要

前不久,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热映,作为老医生,不禁想起当年''潘金莲''是抗生素的代称——''潘''乃盘(潘)尼西林,即青霉素;''金''即金霉素;''莲''即链霉素。人们把这''三素''作为该类药物的''三个代表'',将其充当抗生素的代名词沿用至今。然而有不少患者,甚至某些医生往往将化学合成的抗菌药(如磺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或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草药(如金银花、鱼腥草、板蓝根)“收编”入抗生素队伍中,于是抗生素兵团成为“杂牌军”;也有误将非甾体解热镇痛抗炎药(如消炎痛、布洛芬)划归到抗生素的“圈子”内,致使“外行充当内行”,造成误用而不能取效。这种乱象是误以为“抗生素=抗菌药=消炎药”。其实,“抗生素≠抗菌药≠消炎药”。为此,消炎药只得宣告:“我不是潘金莲!”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