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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宋代儒家經典解釋的性理化過程——以“虞廷十六字”爲例

         

摘要

關於宋代儒家經學的研究,以往學界大多集中在分析經文解釋性理化後的形態與意涵,對其性理化過程關注不够.本文詳細梳理了東晋至南宋末有關《尚書》“虞廷十六字”的各種解釋和使用情形,發現“虞廷十六字”在北宋之前的主流解釋是基於人事層面的,且不構成一個整體,在《尚書》中也不突出.北宋中期開始,“虞廷十六字”的解釋逐漸性理化,形成一個邏輯嚴密的整體,並因爲人的生理本能與道德要求之間的張力提供了表述方式而得到廣泛關注.同時,《尚書》“示人主以軌範”的角色,又决定了性理化的“虞廷十六字”仍然多被使用在與君主的對話中.此外,宋儒在不同場合出於不同目的,對“虞廷十六字”的解釋可能不同;而即使在南宋經典解釋普遍性理化的情况下,晋唐那種基於人事層面的解釋依舊存在.由此可見,宋代儒家經典解釋性理化的過程中,具有種種複雜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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