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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律典“例分八字”源流述略——兼及传统律学的知识化转型

机译:明清律典“例分八字”源流述略——兼及传统律学的知识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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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例分八字”是中国传统律学和律典中的固有词汇,最早约见于宋人傅霖撰《刑统赋》,是对历代律典中最常用的“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八字的提炼总括,后经宋元律学家进一步疏解释义.《大明律》始附“例分八字之义表”于“名例律”,《大清律》沿袭此制并将其位置进一步提前.“例分八字”的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的实质,是为解决成文法传统下法意与法条、法律与情伪之间的永恒矛盾,其从宋元至明清的源流轨迹和播迁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明清时期刑事立法技术的提高和律学学术的发展,以及明清立法语言的规范化和法律知识传播的广泛性.在这背后,则蕴含着传统律学从“人伦理性”走向“技艺理性”之知识化转型趋向.
机译:“例分八字”是中国传统律学和律典中的固有词汇,最早约见于宋人傅霖撰《刑统赋》,是对历代律典中最常用的“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八字的提炼总括,后经宋元律学家进一步疏解释义.《大明律》始附“例分八字之义表”于“名例律”,《大清律》沿袭此制并将其位置进一步提前.“例分八字”的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的实质,是为解决成文法传统下法意与法条、法律与情伪之间的永恒矛盾,其从宋元至明清的源流轨迹和播迁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明清时期刑事立法技术的提高和律学学术的发展,以及明清立法语言的规范化和法律知识传播的广泛性.在这背后,则蕴含着传统律学从“人伦理性”走向“技艺理性”之知识化转型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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