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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立法初探——以深圳市为例

         

摘要

在中国现有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着一些模糊之处.主要表现在:地下空间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对已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地下空间的权属界定不清楚;有关地下空间利用的地方法规体系尚未健全.以深圳市为例,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法规体系的建立,从城市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及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1.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对地下空间资源的所有权,保证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不受侵害;2.通过法律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权主体,以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3.建立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方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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