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与法:审判版 >消防车救火过程中损毁是否应由火灾事故引发人承担

消防车救火过程中损毁是否应由火灾事故引发人承担

     

摘要

裁判要旨 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中,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后才享有对第三者的代位求偿权。案情 2014年3月21日,被告周某与被告蒋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蒋某将自建的临时厂房出租给周某。周某用于经营燃料油库房(无证经营)。2015年3月21日,周某在库房内无证违规焊接,引起燃料着火,随着油料的四溢,形成流火,火势向库房外蔓延。大溪镇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出动三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其中一辆消防车停靠在仓库门口实施救火,救火过程中被流淌的流火燃着、该消防车被全部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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